校园故事笑翻天

关于染发的风波

学校今年流行染发。到处充斥着全染、半染、挑染的脑袋,有金色、白兰色的,色彩比天空的彩虹还有多。这可引发了一片的口水。

年轻教授不以为然,觉得有趣,而且学生的名字实在难记,这下可好,有了不同的发色,方便上课点名,如:左边那个红头的,中间那个斑马纹头的……校园生活嘛,本来就是五彩缤纷的。

老教授却纳闷:我隔三岔五还要染一次的黑发,你们倒好,黑亮亮的头发不要,却要标新立异。特别是那个把头发染成白色的,看上去比我还上年纪!

学校的发廊可笑歪了天,纷纷打出染发的招牌广告,还改了理发店的名字,开始有叫“三原色”"五彩缤纷”,后来因为色彩的需要,干脆改名叫“百颜千色”"万紫千红”之类。

校环卫部发出通告:请大家不要将头靠近高温较热的地方,以免引燃;注意!

校保卫部则要求大家随身携带个人身份证件,随时随地进行检查,防止不良人员流窜到校内行凶,特此通知!

连学校的食堂也来插上一脚:最近有些同学的发质枯黄,并非食堂饭桌所造成,请大家放心在食堂进餐。

学校的上层关注到这个问题,会议讨论结果,染发对学校的校风校纪有负面的影响,下令禁止一切染发。

老师巧审“吸烟案”

老师:你吸烟吗?

学生甲:不吸。

老师:不吸?嗯,吃根薯条吧。

甲同学生很自然地伸出两根手指夹着接过来……

老师:还说不吸?叫家长来……

老师:吸烟吗?

学生乙:不吸。

老师:不吸?嗯,吃根薯条吧。

学生乙听到了学生甲的情况,所以很小心的用手掌接过了薯条。

老师:不蘸点番茄酱吗?

学生乙不小心蘸多了,于是马上用手指弹了弹……

老师:弹烟灰的姿势很熟练嘛。叫家长来……

老师:吸烟吗?

学生丙:不吸。

老师:不吸,好,吃根薯条吧。

学生丙有前面两个例子,便很小心地流着汗吃完了薯条。

老师:不给同学带根回去吗?

学生丙接过薯条后顺手就夹在耳朵上……

老师:叫家长来……

老师:吸烟吗?

学生丁:不吸。

老师:很好,吃根薯条吧。

丁心惊胆战地吃完了薯条。

老师:不给同学带根回去吗?

丁又小心地将薯条放到了上衣袋里。

老师突然大喊一声:校长来了!

丁赶忙从口袋里取出薯条扔在地上,用脚使劲地踩……

老师:叫家长来……

丢自行车

学里丢自行车情况特严重,新车眨眼就没,不过有时运气好,丢失的自行车隔几天又会冒出来。

一日,同宿舍小静新买了一辆变速车,她逢人便炫耀说:“这车我上了最新式的锁!"

第二天,小静上晚自习回,一副萎靡不振的样子,手里还捏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别当这儿没高手,车我借走了,过几天还你!不几日,那贼真的把车给还回来了,小静很是高兴,但她担心车被再次"借"走,遂买了十把大锁,把车子五花大绑地锁了个牢实,还给贼贴了张纸条:看你还怎么“借”!

次日早晨小静下楼的时候,发现车上多了五把锁,锁上还有一张纸条:看你还怎么骑!

做语文老师的乐趣

有一天,我在班里表扬了一位同学,说他成语“青翠欲滴”使用得好。下一次交上来的作文,几乎每个人都用了“青翠欲滴”:“教室的一角有盆青翠欲滴的花”;“爸爸拿出青翠欲滴的酒杯”;“她穿上了一件绿色的裙子,真是青翠欲滴。”有个男生居然写:“这两天我感冒了,我的鼻涕青翠欲滴。”

我的学生中不乏一批另类写手。有个看来十分文静的女孩子在《最难忘的一件事》中写道:“我的记忆是一只美丽的木匣。打开它,里面放着许多珍珠。每一颗珍珠就是我的一件童年往事。”然后她写下了小时候在乡下姥姥家如何用尽酷刑把两只鸡折磨致死的故事。接着是:“事情已经过去很多年了,每当我回想起来,脸上仍然会露出会心的微笑。我觉得这是那些珍珠中最大、最璀璨的一颗。”

还有一个男孩子写了他养的一条狗,后来狗吃了耗子药即将死去,当他赶到的时候,作文中写道:“只见小狗瘫在地上抽搐着,用无神的眼睛望着我,好像在说:‘小主人,我就要走了,你就是为了我也要好好学习呀!我的在天之灵会保佑你每次考试都考一百分的……’”

另一位学生的作文让我不敢给分。一篇四百字的作文居然每一句都没有丝毫联系。比如说,第一句是写每天早晨有个大叔在街头卖豆浆,第二句却是公园里划船的人很多,第三句能写到月亮像个鸡蛋黄。所以我怎么看都好像是几十个造句拼凑起来的,其思维跳跃幅度之大,今日中国恐怕无人能比。我决不允许自己一不小心将一颗后现代派或者意识流大师的种子扼杀在摇篮中,因此我小心翼翼地给了个“良”。

再有一篇作文名为《挑食》,全文如下:

“如果你不爱吃青菜,你就会缺少维生素;如果你不爱吃肉,你就会面黄肌瘦;如果你不爱吃米和面,你就会没劲儿;如果你不爱吃鸡腿,你就跑不快;如果你不爱吃鸡蛋,你就会很笨;如果你不爱喝牛奶,你就长不高;如果你不爱抽烟、喝酒,表明你老婆一定很严厉;如果你不吃补药,你可能没钱;如果你不吃野生动物,表明你是一个环境保护主义者。挑食的害处还有很多,你不爱吃什么,就对照前一段。”

我对照了半天,发现我自己居然是一个面黄肌瘦、跑不快、没钱而且老婆很厉害的环境保护者。

其实我最喜欢的一篇作文还是《扫墓》,我被作者那与生俱来的幽默感所折服。许多段落很久之后我仍然能够背诵出来:

“4月5日,一年一度的扫墓节来到的时候,我伴着金灿灿的阳光和小鸟的歌唱来扫墓。到了那里人可真多呀!平时这儿根本没人来,今天周围的农民和小贩却都跑来“摆摊儿”。我一看有卖袜子的,有卖发卡的,更有卖吃喝的,还有卖盗版光盘、盗版书籍的。我溜达了一会儿,觉得太拥挤,于是我就出来吃了一盆(疑为错别字,应为“盘”)凉皮。一盆凉皮的饭量着实不小,但还有更能吃的孩子,比如同学小丁,一天吃三吨(顿):一吨(顿)早饭,一吨(顿)午饭,一吨(顿)晚饭。我怀疑他是吉尼斯世界纪录了。但是强中自有强中手,一个女生的日记这样写道:我家周围有很多人养狗,没有一点公德,今天早晨我刚从家里出来,就看见门口有一堆不知哪条野狗拉的屎,我大吃一斤(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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